行政公文格式
标题:公文格式规范及写作要点
一、标题格式
为规范公文格式,提高公文写作质量,特制定以下标题格式要求:
1. 字体字号: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,居中排列,多行时确保词意完整且对称。
2. 间距要求:标题与正文之间需空一行,并设置为固定值35磅。标题下方的单位及姓名部分则采用楷体GB_2312字体。
二、正文格式
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,其格式规范如下:
1. 字体字号:采用三号仿宋GB-2312字体。
2. 标题层级:为清晰展示文章结构,设置不同层级的标题。一级标题采用黑体三号,如“一、”;二级标题采用楷体GB_2312加粗三号,如“(一)”;三级标题采用仿宋GB-2312加粗三号,如“1.”或“(1)”。
3. 段落与行距: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.8磅或1.5倍行距。段落首行需左空两字,数字、年份部分不得换行。
三、页面设置
为确保公文格式的整齐统一,页面设置如下:
1. 边距与页眉页脚:上边距3.7cm,下边距3.5cm,左边距2.8cm,右边距2.6cm。页眉设置为1.5cm,页脚设置为2.8cm。
2. 每页22行,每行28字,符合中文阅读习惯和审美标准。
四、成文日期与印章
公文需注明成文日期,并加盖印章。
1. 日期: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编排,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。
2. 印章:印章应端正居中,下压发文机关和日期。若为联合行文,各机关印章之间不得相交。
五、其他要求
1. 用纸标准:公文需采用A4型纸,尺寸为210mm×297mm。
2. 装订规范:左侧装订,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7cm,平订钉锯与书脊间距3-5mm。
常见的公文类型包括决议、决定、命令、公报、公告、通告、意见、通知、通报、报告、请示、批复、函、纪要等。
注:如为少数民族文字公文,可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调整,以确保格式规范与实际情况相结合。
遵循以上公文格式规范及写作要点,不仅能提高公文写作效率,还能确保公文的正式、严谨和易于阅读。